鹤山市文化馆简介

鹤山市文化馆成立于1951年,2015年被评为国家一级文化馆,2018年9月搬迁至鹤山市文化中心,2019年已全覆盖开展县域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。主要职能有:社会宣传教育、公益文化服务、文化艺术普及、组织辅导群众文化艺术(娱乐)活动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。总建筑面积约7018.56平方米,主要包括:剧场、非遗传习厅(数字文化馆)、咏春擂台馆(多功能厅)、舞蹈排练厅、合唱戏曲排练厅、器乐培训室、艺术培训室、会议室、文化志愿者之家等。各厅室功能明晰,分别用于举办演出活动、文艺演出排练、各类公益性文化讲座、免费对外开放展览、各类免费文化培训、专业创作等。鹤山市文化馆现有在编人员9人,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人,中级6人,初级1人,拥有大学以上学历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占比均达到100%。

据统计,由鹤山市文化馆主办、承办及协办的公益性文化艺术宣传演出、送戏下乡年均达100多场次,举办的各类展览年均20多个。年均组织开展较大型的文化活动30余场,曲艺社约460场,观众年均约十五万人次。大力开展群文创作工作,近5年,50余件作品荣获地市级以上奖项。积极举办各类群众文化艺术培训活动,年均组织开设80余个班别,受益群众万余人次。